郵局名稱:中華郵政        代碼:700(琉球郵局)          郵局帳號:0071673-0137539          戶名: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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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民宿僅接受現金結帳,暫不接受信用卡、支票(本票)或國民旅遊卡等付款方式,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 訂房專線:(08)861-3929 / 0910-823-929


  • 本民宿保有分配房型之權利,有任何房型需求,請於訂房時向訂房人員提出您的需求,以便作業。
  • 為求住宿品質,每房依房型人數入住,需加床請於入住前事先告知,人數太多時,本民宿有權拒絕入住,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客房內之設備及設施請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 確認訂房請於2天內匯五成訂金,否則視同取消(恕不另行通知),匯款後主動連絡告知匯款帳號後五碼及匯款金額確認是否匯款成功。
  • 本民宿一律禁止寵物入住,若您無法配合,請考慮其他住宿地點。
  • 本民宿內禁止吸菸、賭博、酗酒及任何不法情事,若有相關行為,本民宿有權拒絕入住。
  • 為維護小琉球的生態!請勿攜帶魚網、撿拾貝殼、海砂及其他的採集活動~

  • 登記住宿日7天內(不包含入住當天),恕不接受訂單延期。
  • 單筆訂單若延期限更改1次,保留訂金期限為半年,採用延期之訂單恕不接受退款動作。
  • 登記住宿當日若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遇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警報,導致交通船停開等因素,請以電話聯絡本民宿客服人員,本民宿可接受訂房延期或取消,已付訂金可選擇保留六個月內使用;如需退款則扣取手續費每筆訂單100元,餘額全數退還訂房者。



依照交通部觀光局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取消訂房退還定金(每日、每間房需扣除100元手續費)。

  • 旅客於住宿日當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扣除已付訂金100%。
  • 恕不受理旅客於住宿當日或前一日辦理延期或取消,請您特別留意。
  • 旅客於住宿日前二至三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30%。
  • 旅客於住宿日前四至六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40%。
  • 旅客於住宿日前七至九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50%。
  • 旅客於住宿日前十至十三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70%。
  • 旅客於住宿日前十四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100%。

  • 請來電告知住宿日期及訂房者姓名,確認取消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