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旅客於住宿日當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扣除已付訂金100%。
- 恕不受理旅客於住宿當日或前一日辦理延期或取消,請您特別留意。
- 旅客於住宿日前二至三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30%。
- 旅客於住宿日前四至六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40%。
- 旅客於住宿日前七至九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50%。
- 旅客於住宿日前十至十三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70%。
- 旅客於住宿日前十四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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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來電告知住宿日期及訂房者姓名,確認取消訂房
- 請將要匯入的銀行帳號e-mail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七日內便會將您的訂金退回。
E-mail的填寫內容格式: 1.訂房者姓名 2.訂房日期 3.匯訂金額 4.銀行帳號 5.戶名 6.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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